2019年5月1日起,補繳往期的社會保險費,能否適用《深圳市貫徹落實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實施方案》中的降率政策?
【咨詢日期2019-07-2910:04:57】【深圳地區的咨詢】問:不能適用。2019年5月1日指的是費款所屬期的起始日期,當期補繳往期的社會保險費不能適用新的降率政策...
【咨詢日期2019-07-2910:04:57】【深圳地區的咨詢】問:不能適用。2019年5月1日指的是費款所屬期的起始日期,當期補繳往期的社會保險費不能適用新的降率政策...
【咨詢日期2019-07-2910:04:33】【深圳地區的咨詢】問:此次繳費基數及費率的調整,由稅務部門在信息系統中進行相關參數配置,繳費人按原有規則進行申報和繳費即可...
【咨詢日期2019-07-2910:04:09】【深圳地區的咨詢】問:《深圳市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幾個部分:(1)自2019年5月1日起,我市機關事...
【咨詢日期2019-07-2910:03:46】【深圳地區的咨詢】問:《深圳市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于2019年5月10日印發,《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階段性...
【咨詢日期2019-07-2910:03:21】【深圳地區的咨詢】問:自2019年1月1日起,深圳市范圍內(不含深汕特別合作區)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
【咨詢日期2019-07-29】【國稅總局答復】問: 答: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乘以稅率計算。計算公式為:...
【咨詢日期2019-07-26】【國稅總局答復】問: 答:要加收滯納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
【咨詢日期2019-07-25】【國稅總局答復】問: 答: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的當日,以納稅人購置...
【咨詢日期2019-07-23】【國稅總局答復】問: 答: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咨詢日期2019-07-23】【來自全國的咨詢】問: 2019年7月23日上午,國家稅務總局舉行新聞發布會,重點介紹上半年...
【咨詢日期2019-07-23】【來自全國的咨詢】問: 7月23日上午,國家稅務總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重點介紹上半年稅務部門落...
【咨詢日期2019-07-2216:26:33】【深圳地區的咨詢】問: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
【咨詢日期2019-07-22】【國稅總局答復】問: 答: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規定,購置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的應...
【咨詢日期2019-07-18】【國稅總局答復】問: 答:不需要。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性征收。購置已征過車輛購置稅的車輛,不再征...
【咨詢日期2019-07-17】【國稅總局答復】問: 答:不屬于。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是指納稅人直接從境外進口或者委托代理...
【咨詢日期2019-07-17】【來自全國的咨詢】問: 答:需要。單位納稅人繳納車輛購置稅在申報表“納稅人聲明”處加蓋本單位...
【咨詢日期2019-07-16】【國稅總局答復】問: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所稱購置,是指以購買、進口、自產、受贈...
【咨詢日期2019-07-16】【來自全國的咨詢】問: 答:納稅人在辦理車輛購置稅免稅、減稅時,應當如實填報《車輛購置稅納稅...
【咨詢日期2019-07-15】【國稅總局答復】問: 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
【咨詢日期2019-07-15】【來自全國的咨詢】問: 答:車輛購置稅的征收范圍包括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