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釋:全文廢止。參見:關于公布現行有效 全文失效廢止 部分條款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
廣州、各地級市國家稅務局:
為確保我省增值稅起征點政策的正確貫徹執行,嚴明紀律,強化管理,現就執行增值稅起征點政策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各級國稅部門和廣大國稅干部要進一步增強政策和法制觀念,嚴格執行增值稅起征點調整后的政策,強化組織紀律,確保政策貫徹落實到位。增值稅起征點提高后,凡達不到起征點的,各地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調整起征點征收稅款,做到應收盡收,不該收的一分錢都不能收,防止和杜絕在實際征管中人為變通增值稅起征點違法行為的發生。今后一旦發現有上述違法行為的,省局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當事人及主要領導的責任。
二、增值稅起征點提高后,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對政策的宣傳力度,爭取廣大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的理解與支持。提高增值稅起征點,是國家為減輕部分低收入階層從事商品生產銷售和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稅收負擔、鼓勵下崗職工再就業而采取的一項利民措施。各級國稅部門要大力宣傳解釋國家制定這項政策的立法精神,倡導依法誠信納稅的良好風尚,引導廣大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納稅人自覺依法納稅,為調高增值稅起征點政策的正確貫徹執行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三、增值稅起征點提高后,各級國稅部門要切實加強增值稅“雙定”戶納稅人的定額管理,嚴格執行省局有關推行個體商業“雙定”戶電腦核定定額管理規定,科學合理地評定定額,講究方式方法,切忌簡單粗暴,防止激化征納雙方矛盾。為此,省局強調,在增值稅起征點提高前,各地已確定月定額在新的起征點以下的“雙定”戶,如經營未出現明顯異常情況的,今年內對其已核定的月定額暫不作調整。
四、各級國稅部門應切實加強對增值稅起征點以下納稅人的動態跟蹤管理,對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納稅人要及時足額地依法征稅,防止稅款流失。增值稅起征點提高后,在增值稅起征點以下的稅務登記業戶,除按次征收者外,不論新舊業戶,均可以按規定辦理普通發票領購手續,或到主管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但不得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凡當月累計開具普通發票金額超過起征點的,一律要在次月如實申報納稅。各地要結合實際制訂完善的申報、購票和計稅方法。
五、省局將在今年適當時候對各地執行增值稅起征點政策情況進行一次檢查。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