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受“非典”影響行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227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進一步減輕“非典”疫情對國民經濟的影響,經國務院批準,決定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部分行業在“非典”疫情期間稅收政策的緊急通知》(財稅[2003]113號)中規定的對民航和旅游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延長至2003年12月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自2003年10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繼續對民航旅客運輸業務和旅游業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請遵照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00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