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各地級市、深汕合作區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稅總函〔2016〕74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省國稅局補充以下意見,請一并執行:
一、準確把握《通知》內涵,全面落實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是稅收支持國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對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有重要意義。各級國稅機關要統一思想,樹立大局意識,按照稅務總局、省國稅局的部署,統籌謀劃、形成合力,扎實推進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工作。
二、廣泛開展宣傳培訓工作,確保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全覆蓋
各級國稅機關要通過各種媒體開展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普及性宣傳工作,要因地制宜開展政策培訓,“納稅人學堂”至少舉辦一期培訓講解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要結合深化巡視整改和自查自糾工作,對未享受優惠政策的高新技術企業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培訓工作,確保每一戶高新技術企業“應享盡知”。同時,各級國稅機關要抓好內部人員培訓,對辦稅服務廳、12366、稅收管理員等人員要重點培訓,保證政策解析口徑準確統一,政策落實規范到位。
三、嚴格落實優惠備案辦理,做好后續管理及政策效應分析
各級國稅機關要按照國家規定認真落實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備案及后續管理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變相審批,不得擅自增加企業報送的資料,要理順辦稅流程,減輕辦稅負擔。同時,各級國稅機關要認真收集政策實施情況和存在問題,研究解決辦法、提出解決建議,加強上下溝通,確保政策全面落實。要扎實做好統計分析工作,按相關文件要求開展政策效應分析。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2016年3月22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修訂印發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認定辦法)。為做好認定辦法的貫徹落實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確保政策全面落實
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是加快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經濟提質增效的重要推手。優惠政策“含金量”大,社會關注度高,稅務機關要統一思想,高度重視,統籌謀劃,扎實部署,建立科學有序、銜接順暢的工作機制,既要加強內部各部門、各環節之間的配合,又要注重與科技、財政等部門的溝通,形成合力。要通過優化服務,簡政放權,為納稅人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營造良好環境,降低納稅人享受稅收優惠的成本,充分釋放政策紅利,將對企業的稅收優惠轉化為鼓勵市場主體加大研發投入、提高創新水平的強大動力。
二、廣泛宣傳,保證企業應享盡知
既要通過報刊雜志、稅務網站、辦稅服務廳等傳統媒介,又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因地制宜地開展政策宣傳,提升宣傳深度和廣度,確保納稅人及時準確掌握統一的政策口徑。要將政策規定、認定程序、申報條件、管理方式等內容及時充實到12366知識庫,規范12366熱線人員答復口徑,保證政策解釋權威準確、口徑統一、容易理解。要加大稅務機關內部培訓力度,著力提升稅務干部的業務素質,確保其能準確、迅速掌握和落實政策。要與科技、財政部門之間建立順暢的溝通機制,發揮部門合力,及時收集、發現政策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共同研究,妥善解決,防止出現多頭管理、互相推諉的現象,確保政策全面落地。
三、簡化程序,切實降低辦稅成本
簡化備案程序,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的規定,認真做好所得稅優惠政策備案和后續管理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變相審批。
各地稅務機關還要加強聯系、信息共享,采取有效手段,對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實現管理的無縫對接,降低納稅人的涉稅成本。
四、強化統計,做好政策效應分析
結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情況和享受優惠情況,用好用活現有數據,扎實做好統計分析工作。及時、全面掌握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戶數、享受優惠的戶數及優惠金額等數據,認真進行政策效應分析,及時發現問題,全面實施政策落實情況的跟蹤問效,為進一步完善政策、加強管理提供參考依據,為國家經濟升級發展建言獻策。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