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處室(中心):
現將《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征期調整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征期調整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優化納稅服務,全面深化征管改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及《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征期調整工作實施方案。
一、實施計劃
今年第二季度,對有明確的法律法規依據、“金三”系統又支持的定期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納稅人,先行簡并征期(簡并為按季繳納,在季度終了后15日內申報繳納)。其應納稅費按月計算,定額與發票孰高也按月判斷。
簡并征期納稅人代扣代繳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費仍需按月申報繳納。
今年下半年對簡并征期的工作進行階段總結,并根據國家推進營改增情況及省局業務確定、技術解決的情況,研究進一步拓展征期調整的范圍。
二、實施要求
按照規范程序,積極穩妥地推進相關工作。
(一)全面開展征期調整測試工作。按照省局的要求,依據目前確定的業務口徑,組織更多人員對涉及的業戶及稅種(費金)進行全面的征期調整測試工作,盡早發現可能存在的系統問題,梳理業務需求,及時匯總報送上級部門加以研究和完善。
(二)按照省局確定的調整范圍和計劃安排,積極配合,按時保質完成相關工作。
(三)市局和各區局相關部門要明確責任,確定聯系人,加強溝通,共同提高解決問題的效率,保證征期調整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工作分工
市局征科處負責征期調整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制定實施方案、組織系統測試、草擬對外公告和宣傳文稿,并及時加強與省局征科處請示、匯報和溝通。
市局辦公室負責對相關文件和對外公告進行文字審核,并按照主辦處室提出的宣傳需求,及時在新聞媒體上發布有關公告。
市局稅政一處、稅政二處、國際處和規費處負責協助將各自業務范圍相關的稅費征期調整業務向省局對應處室匯報并加強溝通協調。
市局規核處負責收入數據的統計分析。
市局納服處負責制定宣傳預案,并組織實施和落實對納稅人、辦稅大廳和媒體的宣傳(培訓)工作。
市局信息中心負責與省局信息部門和金三系統運維部門的溝通,落實征期調整納稅人批量調整工作及相關處室的查詢需求,協同開展系統測試、數據準備工作,并對在金三系統和我局相關信息系統上實現征期調整提供技術支持。
規費服務中心負責提供咨詢、問題收集和綜合上報工作。
各征收單位的征管法規、稅政規費、收入規劃、納稅服務、信息管理等有關部門,配合做好系統測試、業務培訓、對外宣傳等相關工作,及時反饋工作情況,確保征期調整工作的順利推進。
具體分工及時間進度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