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便利納稅人辦稅,國家稅務總局肇慶市稅務局決定調整第二稅務分局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職責。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肇慶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不再辦理車輛購置稅業務,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職責調整至國家稅務總局肇慶市端州區稅務局。
二、我市車輛購置稅征收實行“同城通辦”,在肇慶市登記注冊車輛的車輛購置稅納稅人,可自主選擇附件表格中任意一個征管單位的辦稅窗口或自助辦稅終端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和稅款繳納業務。
三、自2021年1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肇慶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的辦公地點搬遷至廣東省肇慶市端州區西江北路28號(國家稅務總局肇慶市稅務局西江北辦公區,郵政編碼:526020)。
特此通告。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肇慶市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征管單位辦稅窗口及自助辦稅終端布設情況一覽表
國家稅務總局肇慶市稅務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