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您好,想咨詢兩個問題,回遷房屋贈與給子女,子女到時候買賣產生多少稅率?兄弟之間買賣交易回遷房,房產打稅具體多少?
答:
您好,您所提交的納稅(費)咨詢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若屬于個人住房交易的情況,賣方涉及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買方涉及契稅。【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稅法)規定:“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根據《稅法》規定:“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建設部關于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8號)規定:“四、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增值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附件3規定:“五、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稅收政策執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2號)第四條規定:“個人將通過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買形式取得的住房對外銷售的行為,也適用《通知》的有關規定。其購房時間按發生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行為前的購房時間確定,其購房價格按發生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行為前的購房原價確定。”【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別按照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的7%、3%、2%計算。【契稅】根據《廣東省契稅實施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41號)規定:第五條 契稅稅率為3%。”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6-22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