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司總部(上海企業)在佛山購買了寫字樓,請問如何辦理稅源信息采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每月或每季度是否只能到當地稅務局辦理?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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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攜帶以下資料預約企業綜合服務號到房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前臺辦理。根據實際經營情況及稅種的核定情況進行申報納稅:1.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副本(未換照的出示稅務登記證副本)或者加蓋納稅人印章的副本復印件;2.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7-14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