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于2020年涉稅專業服務行業涉稅業務質量檢查情況的通報
發布時間:2021-07-13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字號:深稅函〔2021〕65號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各區稅務局、深圳市律師協會、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深圳市注冊稅務師協會、深圳市代理記賬行業協會、深圳市財稅服務行業協會、深圳市商務代理行業協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試行)〉的公告》(2017年第13號)等規定和《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于開展2020年涉稅專業服務行業涉稅業務質量檢查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組織開展了2020年涉稅專業服務行業涉稅業務質量檢查。現將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為確保本次檢查順利完成,我局成立2020年涉稅專業服務行業涉稅業務質量檢查專家庫,制定涉稅專業服務業務檢查規范和標準,按照通知發布、開展自查、集中檢查、異議復核等流程開展各項工作。抽查檢查對象兩類共200家,一類為定向抽取《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于發布符合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企業研發資助資質的稅務師事務所名單的通告》(2020年第16號)中涉及的64家稅務師事務所;另一類為系統隨機抽取的136家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檢查對象名單在深圳市稅務局官方網站進行公布,類別包含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以及代理記賬、稅務代理及財稅類咨詢機構。
檢查人員和被檢查業務報告由系統隨機抽取。檢查業務類型涵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審核、研究開發費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鑒證、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企業研發資助專項審計、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鑒證報告、企業注銷稅務登記稅款清算鑒證、納稅申報代理等業務。
二、檢查發現問題
從抽查的業務資料看,涉稅鑒證類業務報告整體較規范,工作底稿編制較完整,數據準確性較高;部分代理納稅申報業務資料較完整。但在檢查過程中也發現,部分代理記賬、稅務代理及財稅類咨詢機構存在不配合檢查,不提供檢查資料的情況;部分檢查對象在業務報告的規范操作、實施程序等方面還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涉稅鑒證類
通過檢查,發現涉稅鑒證類業務一定程度存在業務約定書不夠規范、檢查記錄不夠完整、獲取證據不夠充分等問題。
其中,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審核業務還存在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項目未進行專項審核、審核時未抽查憑證、缺少相關審核記錄等情形。
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類業務存在未對利息資本化進行截止性測試、大額開發間接費用缺少合同等原始資料、部分扣除項目調整事項未見審核說明等情形。
研究開發費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鑒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企業研發資助專項審計等業務存在缺少研發立項資料,研發審核調整項目未說明原因,研發人員工資、學歷、資質文件等取證不足等情形。
(二)納稅申報代理類
通過檢查,發現納稅申報代理類業務存在無服務協議、無原始憑證或服務協議不規范,未按服務協議時間、金額開具發票,會計報表與納稅申報表中相關科目存在差異未說明原因,部分科目核算依據不足等情形。
三、工作要求
為推動涉稅專業服務行業健康長遠發展,提升行業執業水平,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試行)〉的公告》(2017年第13號),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被檢查單位要對照檢查標準和風險提示,建立完善公司內部質量控制制度;存在檢查問題的,要逐一整改,并于本通報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及業務質量內控制度流程。
(二)涉稅專業服務行業協會要強化行業自律建設。對于本次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要有針對性地對全行業進行業務培訓和風險警示教育,促進行業整體執業質量有效提升。
(三)各級涉稅專業服務監管部門要加強行業專業服務質量檢查。建立涉稅專業服務執業質量標準,提升職業道德水平,推動行業服務標準化。對不配合檢查、存在問題較嚴重的且整改不力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進行嚴格監管。
整改報告提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沙嘴路38號稅務大廈一樓大堂。聯系人:原先生、游先生,聯系電話83878942、8387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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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