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9月1日實施后,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廣東購買的首套房產不超過144平米的需要繳納的契稅是:房款的1.5%;該優惠政策9月1日后是否繼續執行?
答:
尊敬的納稅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知悉,現答復如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二號)第三條規定:“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暫時沒有收到省局出臺的最新文件。以上答復僅供參考,如仍有疑問,請致電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咨詢,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7-30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