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進稅務稽查隨機抽查實施方案〉的通知》(稅總發〔2015〕104號)等相關規定,2020年國家稅務總局汕尾市稅務局依據管理權限,開展了隨機抽查稅收監管工作,現將結果公布如下:
2020年,國家稅務總局汕尾市稅務局嚴格執行“雙隨機”監管機制,從市級重點稽查對象名錄庫、市級異常對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采取定向選派與不定向選派相結合的方式,隨機選派檢查人員實施檢查;采取先自查再實施重點檢查的稽查方式,完成了對2020年市級稽查對象43戶企業的隨機抽查工作,進一步提高了執法公平性、規范性和有效性。截至2021年6月30日,實現查補收入1418.84萬元。
國家稅務總局汕尾市稅務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