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請問:一般納稅人向個人承租物業(商業)經營酒店,另外將小部分轉租出去(二手房東)。那么轉租出去的收入繳增值稅是多少?(跟酒店6%?)
答:
中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回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第191次常務會議通過)第二點規定,“(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3.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文件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文件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適用16%和10%稅率的,分別調整為13%、9%。
綜上所述,不動產租賃適用增值稅稅率為9%。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再次留言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2-12-28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