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發〔1999〕40號
????據了解,由于拍賣行特殊的經營性質,對拍賣行取得的拍賣收入是征收增值稅還是征收營業稅,各地理解不一,執行中不盡一致。為了統一拍賣行的增值稅、營業稅政策,現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對拍賣行受托拍賣增值稅應稅貨物,向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應當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拍賣貨物屬免稅貨物范圍的,經拍賣行所在地縣級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免征增值稅。
????二、對拍賣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續費征收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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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