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00〕484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我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xié)定的議定書,已于2000年6月19日由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郝昭成和巴基斯坦駐華大使里亞茲·霍哈爾分別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簽署。該議定書還有待雙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效執(zhí)行。現(xiàn)將該議定書文本印發(fā)給你們,請做好執(zhí)行前的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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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xié)定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