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3年第31號)規定:稅務機關通過稽核系統將納稅人申請稽核的海關繳款書數據,按日與進口增值稅入庫數據進行稽核比對,每個月為一個稽核期。海關繳款書開具當月申請稽核的,稽核期為申請稽核的當月、次月及第三個月。海關繳款書開具次月申請稽核的,稽核期為申請稽核的當月及次月。海關繳款書開具次月以后申請稽核的,稽核期為申請稽核的當月。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19-02-15 09: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