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深圳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沖紅需要哪些資料?
答:稅務機關為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后,當已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內容開具有誤、購貨方退貨、銷售貨物發生折讓或服務中止不符合作廢條件,需要沖紅已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您可攜帶辦稅指南規定資料前往辦稅服務廳辦理:
序號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注 |
1 |
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全部聯次和《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 ? 無法提供全部聯次的、購買方已認證的,提供《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 |
1份 |
? |
2 |
提交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 |
1份 |
已進行實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納稅人可取消報送,并提供辦稅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供當場查驗 |
3 |
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
1份 |
已進行實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納稅人可取消報送復印件 |
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納稅人上門辦理涉稅事項時需報送紙質版資料,通過網上辦理或移動終端辦理的按照系統操作要求報送電子版資料。
3.辦理材料里未注明原件、復印件的均為原件;僅注明復印件的只需提供復印件;注明原件及復印件的,收取復印件,原件查驗后退回。
4. 辦理材料如為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章。
其他注意事項您可點擊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網站首頁-【納稅服務】-【辦稅指南】-【發票辦理】-【發票代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沖紅】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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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信息報告”有哪些辦理方式?納稅人辦理時限是如何規定的?
答:我市需要辦理“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信息報告”業務的總、分支機構,可選擇通過電子稅務局網上無紙化辦理,也可攜帶資料前往辦稅服務廳辦理。
一、通過電子稅務局網上無紙化辦理:
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登錄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企業所得稅申報】-【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總分機構信息備案】進行備案。
二、前往辦稅服務廳辦理:
“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信息報告”為全城通辦業務(第二稅務分局除外),您可攜帶辦稅指南規定資料前往辦稅服務廳辦理。辦稅指南查看路徑: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網站首頁-【納稅服務】-【信息報告】-【特殊事項報告】-【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信息報告】。
各辦稅服務廳地址請見“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辦稅地圖”欄目。
三、納稅人辦理時限:
(一)總機構納稅人新設立分支機構,應在其分支機構設立的所屬季度結束前辦理。
(二)新設立的分支機構納稅人(含建筑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應在設立所屬季度結束前辦理。
(三)總、分支機構備案信息(《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備案信息)發生變化,涉及信息維護內容調整的,應在變更后30日內(且變更所屬季度結束前)辦理。
(四)總機構納稅人下屬分支機構注銷的,應在分支機構注銷稅務登記后15日內(且分支機構注銷所屬季度結束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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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辦稅人員如何進行實名認證?
答:持居民身份證的辦稅人員可選擇線上方式進行實名信息采集與綁定,持其他身份證件的辦稅人員(如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公民護照、外國人永久居留證),需要以線下方式辦理。
若您是符合線上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可通過深圳市電子稅務局網頁端、“深圳稅務納稅服務”微信公眾號兩種渠道辦理。
(一)微信渠道的實名認證步驟為:關注“深圳稅務服務號”微信公眾號,點擊【我要辦】-【實名辦稅】,進入實名注冊界面;填寫對應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閱讀并勾選同意征信業務授權書,點擊“下一步”;填寫手機號碼,獲取手機驗證碼并填寫,點擊“進入實名認證”;進入“人臉識別系統”,根據提示信息進入人臉識別操作。識別通過后,設置登錄密碼,點擊提交,注冊成功。
(二)深圳市電子稅務局實名認證步驟為:打開深圳市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彈出登錄頁面,點擊右下角“實名注冊”,進入注冊頁面。進入注冊界面,錄入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均填寫本人信息),并用手機短信進行驗證。標注紅色星號為必填項。點擊【下一步】彈出支付寶的二維碼,用支付寶掃一掃進行身份驗證,跳轉人臉識別系統,提示認證成功后,再點擊二維碼的下面的【認證完成】。
若是需線下辦理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持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相關證照(如未領取一照一碼證照的攜帶稅務登記證副本,自然人無需提供本資料)到全市任一辦稅服務廳現場進行實名認證,辦理個人身份驗證及綁定納稅人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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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0-09-29 11: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