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稅務分局:
現將市科技局《關于2013年度東莞市企業研究開發費稅前扣除項目認定結果的復函》(東科函〔2014〕148號)轉發給你們,請盡快將鑒定結果通知企業,并根據市局的要求和市科技局的意見做好第二批申請研發費加計扣除項目鑒定的報送工作。
東莞市地方稅務局
關于2013年度東莞市企業研究開發費稅前扣除項目認定結果的復函
(東科函〔2014〕148號 2014年5月20日)
市地稅局:
受貴局委托,我局組織專家對送來的274項企業研究開發費稅前扣除項目進行書面評審,共有260項通過,現將情況簡要說明如下:
根據有關稅前扣除政策的要求,我局組織專家對貴局提交的書面材料進行評審,對項目是否屬于“研究開發”進行定性判斷,沒有對項目進行現場考察和經費歸集投入進行核查。經專家評審,確定260個項目符合政策定義的“研究開發”屬性要求,最終結果見附件。
對于未通過的項目(含無法判斷和不通過),建議貴局通知有關企業,若企業因為未能提供充分材料證明導致項目未能通過專家認定(詳見附表備注),可允許企業補充和完善有關申報材料,申請第二批評審,但需對補充材料的情況作一簡要說明。對于專家認定為重復或相似的未通過項目,建議貴局據實將該項目研發費用合并到已通過的項目中計算。
特此致函,供參考。
附件:2013年度東莞市企業研發費用稅前扣除研究開發項目清單(地稅).xls
東莞市科學技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