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2號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現行排除限制競爭稅收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有關要求,東莞市國家稅務局對現行有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2018年5月23日東莞市國家稅務局2018年度第4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將《全文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詳見附件)予以發布。
特此公告。
附件:東莞市國家稅務局全文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廣東省東莞市國家稅務局
2018年5月25日
2018年第2號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現行排除限制競爭稅收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有關要求,東莞市國家稅務局對現行有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2018年5月23日東莞市國家稅務局2018年度第4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將《全文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詳見附件)予以發布。
特此公告。
附件:東莞市國家稅務局全文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廣東省東莞市國家稅務局
2018年5月25日
現就《公告》的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發《公告》的必要性?
稅收規范性文件是稅收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保障稅制改革、規范執法、保護相對人權益具有重要意義。為保證稅收法律制度的規范、統一,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進步的需要,按照《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的要求,東莞市國家稅務局建立了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結合的文件清理長效機制。此次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是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現行排除限制競爭稅收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要求,確保各項改革措施取得實效的重要舉措,是進一步深化東莞市國稅系統“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工作。文件清理結束后,統一公布廢止的文件目錄,有利于公眾及時了解掌握稅收政策和征管制度的變化情況,規范稅務機關執法行為,促進依法行政。?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
明確了本次清理確認全文廢止稅收規范性文件17件。廢止的原因是轉發的上級文件已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