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我市定期定額戶個人所得稅管理,切實減輕定期定額戶的稅收負擔,根據《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發布<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實施辦法>的公告》(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5號)規定,我局制定茂名市定期定額戶個人所得稅所得率,現予以發布,自2014年9月1日(稅款所屬期)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茂名市定期定額戶個人所得稅所得率表
廣東省茂名市地方稅務局
2014年10月30日
附件:
茂名市定期定額戶個人所得稅所得率表
序號 | 行業 | 所得率(%) |
1 | 制造業 | 7 |
2 | 批發和零售業 | 7 |
3 |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10 |
4 | 建筑業 | 10 |
5 | 飲食業 | 10 |
6 | 娛樂業 | 22 |
7 | 其他行業 | 12 |
注:本表所得率僅適用于實行定期定額管理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者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