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做好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關要求,茂名市國家稅務局對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新一批《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詳見附件)予以發布。
特此公告。
茂名市國家稅務局
2017年5月20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做好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關要求,茂名市國家稅務局對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新一批《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詳見附件)予以發布。
特此公告。
茂名市國家稅務局
2017年5月20日
一、制定背景?
為落實好《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一批全文廢止和部分條款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號)和《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公布一批全文廢止和部分條款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6號),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抓好工作落實的意見》(稅總發〔2015〕7號)要求,茂名市國家稅務局在全市國稅系統開展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制定的必要性?
稅收規范性文件是稅務機關行使權力、實施管理的重要依據,對納稅人等稅務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影響重大。開展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助于完善稅法體系,規范稅務機關行政執法,便于納稅人及時了解掌握稅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變化情況。因此,在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的部署和指導下,茂名市國家稅務局在日常清理、集中清理基礎上,持續開展文件清理工作,并按照《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0號)有關要求,對于在文件清理后續工作中發現的需進一步清理的稅收規范性文件,以公告形式統一公布廢止的文件目錄及條款。?
三、主要內容?
本公告全文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共2份。?
茂名市國家稅務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