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4月份申報納稅期限截止到什么時候?
答:一般納稅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消費稅、一般納稅人教育費附加、一般納稅人地方教育附加、一般納稅人文化事業建設費、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消費稅、小規模納稅人教育費附加、小規模納稅人地方教育附加、小規模納稅人文化事業建設費、企業所得稅(季度)、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月(季)度申報、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環境保護稅、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報)的申報納稅期限為4月1日-4月20日(4月3日至5日清明節放假3天,4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4月20日)。
如有需要,您也可以打開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官方網站首頁,在納稅服務—辦稅日歷欄目下查看每個月的申報納稅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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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申報第一季度經營所得時,系統提示:“納稅人符合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但未享受,請修改”,請問出現該提示如何處理?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2號)第二條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系統出現上述提示請依照提示減免稅額填入對應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減免稅額”欄次,并附報《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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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申報經營所得的時候,提示投資者投資方經濟性質異常,要如何處理?
答:可登錄深圳市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身份信息報告】-【變更稅務登記】模塊變更投資方信息或到辦稅服務廳更新投資者信息后,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客戶端點擊【單位信息】-【征收方式】/【投資者信息】-【更新】,手動下載獲取企業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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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1-04-20 15: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