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信息報告”可以在電子稅務局辦理嗎?具體路徑是什么?
答: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登錄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企業所得稅申報】-【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總分機構信息備案】進行備案。
2、問:總、分機構企業所得稅需要匯總申報,在填寫《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總分機構信息備案表》的時候,“跨地區轉移類型”欄次該如何填寫?
答:“跨地區轉移類型”分為“省內實行特定比例分攤繳納或總機構匯總繳納辦法的企業”、“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跨地市”、“跨(縣)區”、“全額上繳中央國庫的非跨地區稅收轉移企業”情形。
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第二條第二款的納稅人,“跨地區轉移類型”選擇“全額上繳中央國庫的非跨地區稅收轉移企業”;其他企業,若總、分支機構均在深圳市內,“跨地區轉移類型”應選擇“省內實行特定比例分攤繳納或總機構匯總繳納辦法的企業”;若總、分支機構分設在深圳市內和市外,該欄次應選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3、問:《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總分機構信息備案表》中“匯繳企業類型”欄次該如何填寫?
答:匯繳企業類型分為“按應納稅額比例”、“按稅率比例”、“按應稅收入比例”三種。其中,總分機構應納稅額按照《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57號)文里的三項指標計算后分配的,匯繳企業類型選擇“按應納稅額比例”;對于不執行《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股公告2012年第57號)的納稅人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按稅率比例”或者“按應稅收入比例”。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1-04-22 18: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