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關于增值稅軟件即征即退,如后續有新的軟件產品,每個新產品都需要在稅局備案嗎?還有軟件產品退稅資格是只需《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還是《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及《軟件產品登記證書》都需要。感謝回復咨詢!
答:
您好,您所提交的納稅(費)咨詢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一、納稅人享受減免稅的情形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納稅人可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 — 事項辦理—涉稅事項辦理—優惠欄目辦理。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規定:“三、滿足下列條件的軟件產品,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可以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政策:1.取得省級軟件產業主管部門認可的軟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2.取得軟件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件產品登記證書》或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4-25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