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有位工人是在博羅干活,他不會辦理個人所得稅,我可以在廣州幫他辦理嗎?
答:
惠州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個人所得稅APP 下載路徑:
1. 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 端首頁點擊“掃碼登錄”下方的【手機端下
載】,掃描二維碼下載安裝。
2. 蘋果IOS 系統(tǒng)通過App Store 搜索“個人所得稅”下載安裝。
3. 安卓Android 系統(tǒng)目前已經(jīng)在華為、小米、VIVO、OPPO 等應用市場上架,
后續(xù)會在更多應用市場上架。廣大納稅人可以在上述應用市場搜索“個人所得
稅”下載安裝。
注:蘋果IOS 系統(tǒng)需要IOS 9.0 或更高版本;安卓Android 系統(tǒng)需要4.3或更高版本。
另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相關規(guī)定:辦理方式: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一)自行辦理年度匯算;(二)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下同。以下簡稱“單位”)代為辦理。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wǎng)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下同)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1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2020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單位不得代辦。(三)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fā)現(xiàn)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因您描述的問題過于簡略,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wǎng)站的支持!如仍有疑問,歡迎致電廣東稅務12366進一步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4-26 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