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個人轉讓住房,有規定滿五唯一或滿二唯一享受稅收優惠,滿五或滿二都好理解。但這個唯一的認定標準是什么,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只擁有一套叫唯一還是指在某個行政區域(省、市、區或縣)內只擁有一套住房叫唯一。比如我在廣東有一套住房,我在湖北或北京也有一套住房,那我銷售廣東的住房時,是否能享受這個唯一的優惠。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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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轉讓房屋有關稅收征管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33號)第三條第二款規定,“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納稅人(有配偶的為夫妻雙方)僅擁有一套住房。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4-27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