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司辦公及倉庫場所為經營租賃的場所,因生產經營需要,對該場所進行裝修,我司自行購買裝修材料自行裝修,對方開具13%購入的材料發(fā)票,能否抵扣進項稅?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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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第一條規(guī)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租入固定資產、不動產,既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全額抵扣。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xiàn)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guī)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4-28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