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19年購車,昨天收到文件說未繳清車輛購置稅,不知是否是詐騙
答:
尊敬的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您提供的信息得知,因您在2019年購買車輛時未足額繳納車輛購置稅,國家稅務總局高州市稅務局潘州稅務分局對您發出了《稅務事項通知書》,請您按通知要求到稅務機關更正車輛購置稅申報信息,補繳稅款及滯納金。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再次留言或拔打12366熱線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5-07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