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請問單位和航空公司簽訂的購票協議,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答:
中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回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2.產權轉移書據;3.營業賬簿;4.權利、許可證照;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再次留言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5-14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