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在佛山有一套140平方商品房,在按揭中;現購入第二套120平方的,契稅征收了2個點,已繳交,問是否符合專項附加扣除或符合有房貸者可以抵扣第二套的契稅、減免等優惠政策。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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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椐《廣東省契稅實施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41號)規定,我省契稅稅率為3%。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規定,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5-19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