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總包單位發放進度款需要包工頭(清包工)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只能以工資方式逐月轉入,但是尾款數額較大,總包單位表示該專票需要有“資質”,請問包工頭可以到稅務局代開專票嗎?總包公司表示該政策是5月開始實行。如果成立建筑工程公司,但是沒有資質,可以開具“有資質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嗎?如果以上方式均不能達成目的,請問還有什么方法。
答:
惠州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制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有關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22號),決定在前期寧波、石家莊、杭州3個地區試點的基礎上,在全國新設立登記的納稅人(以下簡稱“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以下簡稱“專票電子化”)。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四川、寧波和深圳等11個地區的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受票方范圍為全國。其中,寧波、石家莊和杭州等3個地區已試點納稅人開具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的受票方范圍擴至全國。
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大連、廈門和青島等25個地區的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受票方范圍為全國。
實行專票電子化的新辦納稅人具體范圍由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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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5-21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