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貴省中山市美邦塑膠制品有限公司欠我司發票,我司與該司在2021-3-31簽訂采購合同(付款發貨),我司與2021-4-1下午16:27:15付款2200元人民幣,我司與2021-4-5收到材料,2021-4-25我讓該司負責方開具發票,該司負責方說本月已沒有稅點,我已答應2021年5月份給我司開具發票,到2021年5月20日我讓該司開具發票該司說要下個月才能開具。
答:
中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回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您留言的內容,如您需向稅務機關反映涉稅違法行為,您可通過以下方式反映:
1.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網站(http://www.gd-n-tax.gov.cn/))涉稅舉報模塊提交信息,路徑:首頁>互動交流>稅收違法行為檢舉>點擊“我要舉報”并指引操作;
2.撥打12366-2-4向舉報專席反映情況;
3.攜帶資料到我市稽查局或被舉報人主管稅務機關直接面述。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再次留言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5-28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