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什么是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申報?
答:通俗講就是“簡并申報表,一表報多稅”,合并申報的稅種范圍包括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納稅人在申報多個稅費種時,不再單獨使用分稅種申報表,而是在一張納稅申報表上同時申報多個稅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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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什么時候開始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申報?
答: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深圳市申報財產和行為稅,采用合并申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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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怎么合并申報財產和行為稅?
答:納稅申報時,各稅統一采用《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以下簡稱“新申報表”)。新申報表由一張主表和一張減免稅附表組成,主表為納稅情況,附表為申報享受的各類減免稅情況。納稅申報前,需先維護稅源信息。稅源信息沒有變化的,直接進行納稅申報;稅源信息有變化的,通過填報《稅源明細表》進行數據更新維護后再進行納稅申報。
為確保稅源信息和納稅申報表邏輯一致,減輕納稅人填報負擔,征管系統將根據各稅種稅源信息自動生成新申報表,納稅人審核確認后即可完成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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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1-06-02 16: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