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申報實行后老申報表還可以使用嗎?
答:實行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申報后,不僅進行了申報表的改進,而且對支撐申報的信息系統和電子稅務局進行了功能調整和優化,因此,相關稅種原有申報表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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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辦理財產和行為稅申報前,怎么提供稅源信息?
答:稅源信息是財產和行為稅各稅種納稅申報和后續管理的基礎數據來源,是生成納稅申報表的主要依據。納稅人通過填報稅源明細表提供稅源信息。納稅人僅就發生納稅義務的稅種填報對應的稅源明細表。
每個稅種的稅源明細表根據該稅種的稅制特點設計。對于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等穩定稅源,可以“一次填報,長期有效”。只要應稅產權不發生轉讓、損毀,就可以一直使用該稅源明細表。
對于耕地占用稅、印花稅等一次性稅源,納稅人可以在發生納稅義務后立即填寫稅源明細表,也可以在申報時一次性填報所有稅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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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怎么更正財產和行為稅稅源信息?
答:納稅申報前,納稅人發現錯填、漏填稅源信息時,可以直接修改已填寫的稅源明細表。例如,納稅人填寫了印花稅稅源明細表,申報前發現遺漏了應稅合同信息,則可直接修改已填寫的稅源明細表,補充相應合同信息,然后繼續申報。
納稅申報后,納稅人發現錯填、漏填稅源信息時,需要通過更正申報進行調整。例如,納稅人填寫了印花稅稅源明細表,申報后發現遺漏了應稅合同信息,則通過更正申報修改已填寫的稅源明細表,然后再重新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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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1-06-03 16: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