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公司為一般納稅人,公司經營范圍中沒有“電腦、電子產品銷售”項目,現公司需要將一批報廢的辦公電腦、打印機、服務器處理掉,回收公司需要我們開具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要求開具名稱為“二手電腦”),請問我司應該如何開票?
答:
中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回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如臨時發生超經營范圍業務,您可攜帶相關經營活動等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發票開具事項。如企業經營范圍長期發生改變,建議您向工商部門增加經營范圍后再向稅務機關申請增加稅目。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再次留言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6-03 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