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印花稅按次申報和按月申報的區別是什么?
答:印花稅是對購銷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等應稅合同進行征稅。對于稅費種核定為按次申報的納稅人,在簽訂合同時申報繳納印花稅,稅款所屬期為簽訂合同的當天;對于稅費種核定為按月申報的,納稅人可以對一個月的應稅合同匯總后進行申報,稅款所屬期為某一個月。
納稅人在填報稅源明細表時,如填寫了應納稅憑證書立(領受)日期,則為應納稅憑證書立(領受)日期;否則為填表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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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在電子稅務局申報印花稅?
答:一、進入申報
1.登錄電子稅務局-右上角搜索欄搜索關鍵字,如【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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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錄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綜合申報】-【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納稅申報】。
二、稅源信息采集
選擇要申報的稅種進入采集界面后,點擊【新增采集信息】。
如果未認定印花稅稅種信息,稅款所屬期默認為按次申報,稅款所屬期只能選擇一天;如果印花稅稅種認定為按月申報,則稅款所屬期默認為一個月。
自行增行選擇申報稅目,新增行次后自行填寫應稅信息及減免信息,可多次采集。
示例圖?印花稅稅源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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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稅源信息查看/刪除/修改
稅源信息采集后,可以選擇操作列鏈接,未申報的稅源信息可進行【查看】、【刪除】、【修改】操作,已申報的稅源信息可進行【查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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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圖?已采集印花稅稅源信息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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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納稅申報
查看當期已采集稅源信息,選擇當期應申報稅種,進入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后,系統自動帶出申報數據;雙擊申報表某一行稅種,系統彈窗顯示該稅種的申報明細表數據;確認申報數據無誤后,點擊【申報】進行財行稅合并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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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十稅合并后,在進行采集稅源時,為什么稅款所屬期不能選一個月只能選擇某一天?
答:對于沒有做印花稅稅(費)種認定或者印花稅稅(費)種認定為按次申報的納稅人,在稅源采集的時候只能選擇某一天;只有稅(費)種認定為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才可以在稅款所屬期選擇一個月。納稅人如果想要按月進行印花稅申報,需要先進行稅(費)種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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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1-06-08 18: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