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是對購銷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等應稅合同進行征稅。對于稅費種核定為按次申報的納稅人,在簽訂合同時申報繳納印花稅,稅款所屬期為簽訂合同的當天;對于稅費種核定為按月申報的,納稅人可以對一個月的應稅合同匯總后進行申報,稅款所屬期為某一個月。
納稅人在填報稅源明細表時,如填寫了應納稅憑證書立(領受)日期,則為應納稅憑證書立(領受)日期;否則為填表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