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家有兩種印花稅,已核定的購銷合同印花稅和非核定的租賃合同印花稅,在這個月的申報過程中,已核定的購銷合同印花稅已經在按期申報那里申報,但找不到非核定的租賃合同印花稅入口,要怎樣增加這個非核定的租賃合同印花稅呢?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及其解讀,自2021年6月1日起,納稅人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中一個或多個稅種時,使用《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不同納稅期限的財產和行為稅各稅種可以合并申報,按期申報但納稅期限不同的稅種可以合并申報,按期申報與按次申報的稅種也可以合并申報。納稅人新增稅源或稅源變化時,需先填報《財產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
辦稅人員實名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官方網站(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在“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申報清冊->其他申報->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模塊,點擊右上方的“財產和行為稅稅源信息報告”進行相應稅源信息采集后,點擊“下一步”進行申報。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6-08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