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本月,在申報印花稅時,在“計稅依據”欄,呈灰色,無法輸入金額?
答:
東莞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網上留言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自2021年6月1日起,納稅人辦理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前,需要填報《財產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維護納稅申報的基本信息,征管系統將根據《財產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自動生成《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納稅人審核確認后即可完成申報。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6-11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