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將個人名下房產通過贈與轉至父母名下,契稅應該如何收取,房屋價值該如何確定,可以按照購買時的價值確定嗎?
答:
東莞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網上留言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子女向父母無償贈與不動產,父母作為受贈人應按規定繳納契稅。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契稅稅率為3%,契稅的計稅依據為: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6-17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