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外貿企業需作廢出口退(免)稅有關證明,可登錄電子稅務局在“我要辦稅”下“證明開具-出口退(免)稅相關證明開具”功能模塊內,可以辦理開具出口退(免)稅證明業務功能。
出口企業需作廢出口退(免)稅有關證明的,應持相關資料向原出具證明的稅務機關申請作廢已出具證明,稅務機關通過系統作廢已出具證明的電子數據,并在原出具的紙質證明全部聯次上加蓋“已作廢”戳記,同時傳遞已作廢證明的電子信息。使用證明的稅務機關應根據已作廢證明的電子信息進行相應的處理。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1-06-21 15: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