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將其股權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其他自然人,是否要征收印花稅?按照什么稅目征收?稅率是多少?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由立據人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來貼花。自然人股東之間轉讓企業股權應按上述規定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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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人股權轉讓的印花稅是否可以享受《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的減半征稅優惠?
答:個人轉讓非上市(掛牌)公司股權,應按產權轉移書據稅目繳納印花稅,可以享受減征優惠政策。如個人轉讓上市公司(掛牌)股權,屬于證券交易印花稅范疇,不在財稅〔2019〕13號規定的減征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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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香港市場投資者通過深港通(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轉讓上市A股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27號)規定:“四、關于內地和香港市場投資者通過深港通轉讓股票的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問題
香港市場投資者通過深港通買賣、繼承、贈與深交所上市A股,按照內地現行稅制規定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內地投資者通過深港通買賣、繼承、贈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稅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中國結算和香港結算可互相代收上述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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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1-06-24 18: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