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簽訂購銷合同如何繳納印花稅?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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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日起,在全國正式實行財產(chǎn)和行為稅合并申報,范圍包括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房產(chǎn)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huán)境保護稅、煙葉稅等10個稅種。辦稅人員實名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官方網(wǎng)站(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在“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申報清冊->其他申報->財產(chǎn)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模塊,點擊右上方的“財產(chǎn)和行為稅稅源信息報告”進行相應稅源信息采集后,點擊“下一步”進行申報。納稅人新增稅源或稅源變化時,需先填報《財產(chǎn)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不同納稅期限的財產(chǎn)和行為稅各稅種可以合并申報,按期申報但納稅期限不同的稅種可以合并申報,按期申報與按次申報的稅種也可以合并申報。
納稅人可通過廣東省稅務局->新聞動態(tài)->專題專欄->財產(chǎn)和行為稅合并申報模塊進行查看具體操作指引。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xiàn)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guī)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6-29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