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新成立的公司,長年沒有經營收入,長期零申報。請問這樣的公司合法嗎,稅收征管有沒有什么規定限制這樣的公司存在的?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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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在納稅期內沒有應納稅款的,也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納稅人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在減稅、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7-01 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