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最近網上有看到可以申請公務用車以及通訊費補貼稅前扣除,是每個人都可以申請嘛
答:
東莞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網上留言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根據《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粵地稅發〔2002〕1號)的相關規定,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入,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公務用車補貼收入的公務費用扣除范圍和標準可按照當地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執行,通訊補貼收入的公務費用扣除范圍和標準可參照當地標準扣除。
二、企業不在上述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范圍內。符合條件的相關補貼收入由扣繳單位在辦理預扣預繳申報時直接扣除,不需個人在年度匯算時重復填報辦理。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7-05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