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本單位是小規模納稅人,系統顯示上季度預繳稅額為8683.98元,應納稅額合計956.18元,應補(退)稅額為-7727.80元。請問預繳稅額為8683.98元是怎么算出來的?應補(退)稅額為-7727.80元需要退稅嗎?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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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良分局工作人員已致電納稅人,告知經查詢,由于該納稅人之前年度在門前代開發票后,未到稅務機關申報相關的數據,導致系統帶出的已預繳稅款不正確,納稅人需從第一次門前代開發票的所屬期開始對增值稅進行更正申報,才能修正增值稅的已預繳稅額。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7-09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