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如何投訴離職公司拖欠繳納社保費用,申請了特殊減員后離職公司是否可以繳納之前拖欠的社保費用呢?
答:
您好,您所提交的納稅(費)咨詢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一、若職工與任職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期間,該單位未按規定繳納社保費,職工可向該單位所屬主管稅務機關辦稅廳或廣東稅務12366熱線進行舉報。二、參保繳費的職工個人已與用人單位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因用人單位為非正常戶或走逃、失蹤、注銷等特殊原因,無法由用人單位履行申報減員手續的,職工個人可提出申請。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7-13 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