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電子平臺不能繳納社保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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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暫停辦理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業務的通告》(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通告2021年第7號)規定,按照上級有關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暫停通過廣東省電子稅務局、粵稅通、粵省事、辦稅服務廳和自助辦稅終端等各類辦費渠道辦理用人單位、機關事業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申報和繳納所屬期為2021年7月的社會保險費業務,其他社會保險費業務正常辦理。恢復辦理時間另行通知。
詳見“廣東稅務”微信公眾號微信推文《關于暫停辦理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業務的通告》(2021-06-29發布),或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官方網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在“首頁->信息公開->通知公告”欄目查看《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暫停辦理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業務的通告》(2021-06-29發布)。
如果系統恢復將會在“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 或“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fssw/fssw_index.shtml)官方網站或者“廣東稅務”公眾號、“佛山稅務”公眾號、“佛山稅務企業號”微信平臺發布。敬請留意。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7-14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