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非直屬繼承遺產房產需要交什么稅?計算的方式是怎樣的?需要怎樣繳納?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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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等相關文件規定,轉讓雙方在進行個人非法定繼承住房涉及的稅費,具體如下:
被繼承人涉及的稅費:
一、增值稅:涉及家庭財產分割的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產,免征增值稅。家庭財產分割,包括下列情形:離婚財產分割;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依法取得房屋產權。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別按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的7%、3%、2%計征。
三、個人所得稅:符合以下情形的,對當事雙方不征稅: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四、土地增值稅: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義務人的不征。個人轉讓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稅。
五、印花稅: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
繼承人涉及的稅費:
一、契稅:稅率為3%。1.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征收;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2.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3.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按3%。
二、印花稅: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另受讓方繳納許可證照按件貼花五元。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7-16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