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于發布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操作指引的通告》(2021年第10號)規定,企業在自行判斷主營業務是否屬于《優惠目錄》存在困難的,可向前海稅務局反饋訴求,前海稅務局可提供“清單式”服務,降低企業稅收遵從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