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您好,公司6月8號注冊,目前尚未開通稅務登記,請問一下新注冊的公司是否要和稅務登記同步開通呢?新注冊的公司稅務登記有時間限制嗎?如果稅務未登記會有什么影響?
答:
尊敬的納稅人,您好。根據您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并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供有關證件、資料。其他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和個人外,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辦理稅務登記證件驗證或者換證手續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您再次提問,衷心感謝您對廣東稅務12366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7-20 15:55